
上杭县教育局文件
杭教〔2010〕489号
签发:傅龙祥
转发关于防汛期间迅速停课的紧急通知
各中学、中心小学(中心校),县直各校(园):
现将龙岩市教育局《关于防汛期间迅速停课的紧急通知》(岩市教综〔2010〕305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严肃认真贯彻执行。同时结合我县实际,补充几点要求,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。
1.各校在学生放学回家前要告知学生注意路途安全,要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,有条件的可由家长到校带学生回家,确保学生回家路途安全。一些学校如有学生未回的必须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,确保学生在校安全。
2.各校要通知家长学生在家期间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,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,确保学生在家时的安全。
3.停课期间和学生返校之前,各校要加强对校舍、后坎、围墙、线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,并逐一登记,不留死角,并抓好隐患整改避险措施落实。若出现险情及时向当地党政和县教育局未保办(电话:3884269)报告。
4.停课期间,各校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,落实值班责任,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(校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),保持信息畅通,各校将9月2日-5日值班安排表于2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或邮件发至秘书股,同时,市、县教育局将对各校(园)值班情况进行抽查,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。
5.原定9月2日和3日下校开学工作督查推迟到7日、8日进行。
6.各中心小学(中心校)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公民办幼儿园,并严格要求贯彻落实。
7.各校(园)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停课通知认真贯彻执行。
上 杭 县 教 育 局
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
主题词:教育 安全 防汛 停课 转发 通知
抄 送:市教育局,县府办、县防汛办、县安监局,本局各股站室、
领导,存档。
打字:陈晓芳 校对:游瑞华
福建省龙岩市教育局文件
岩市教综〔2010〕305号
关于防汛期间迅速停课的紧急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属学校:
根据最新气象预报,为做好6号台风防御工作,确保师生生命安全,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要求,经研究,决定于9月2日至3日,除高校、中职学校外,全市所有中小学校、幼儿园一律停课,9月4日、5日正常双休,9月6日开始正常上课。已经到校的寄宿生,如返家确有困难的,学校要安排专人值守,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停课决定,组织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。高校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师生管理,确保师生安全。
龙岩市教育局
二○一○年九月一日
主题词:教育 安全 防汛 停课 通知
抄送:市政府办、防汛办,市有关领导,委局领导,本委局各
部科室站,存档。
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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