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公 告
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,促进依法治教,推动我县民办教育朝着健康、有序方向发展。根据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、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综〔2010〕26号)和《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》(闽公消〔2010〕57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对照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和《福建省举办幼儿园(班)基本条件》的规定,我局于8月中、下旬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有些民办幼儿园园舍为危房、无独立园舍、无户外活动场地等严重问题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不具备办园条件,依法责令这些民办幼儿园从2010年9月起停止办园,并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。现将不具备办园条件,责成其停止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公告如下:
一、已办理《办学许可证》的民办幼儿园(10所)
临江镇:天才幼儿园总园。
湖洋乡:育苗幼儿园、新芽幼儿园。
中都镇:启蒙星幼儿园。
庐丰乡:才艺幼儿园。
蓝溪镇:阳光幼儿园。
白砂镇:官将幼儿园、多闻幼儿园。
南阳镇:茁星幼儿园、英才幼儿园。
二、未办理《办学许可证》的民办幼儿园(13所)
临城镇:南岗幼儿园、晨欣幼儿园、紫金路小太阳幼儿园。下都乡:象栏幼儿园。
庐丰乡:小太阳幼儿园。
稔田镇:欢欣幼儿园。
白砂镇:官洋幼儿园、梧田幼儿园、塘丰幼儿园、下早康幼儿园、樟黄幼儿园。
古田镇:赤坑幼儿园、中小附属幼儿园。
上 杭 县 教 育 局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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